全面测算印尼员工离职三部曲:遣散金(UP)、工龄奖励金(UPMK)与权益补偿金(UPH),配套法定倍率与解雇个税(PPh 21 Final)分析,精准把控裁员合规预算。
企业为提升运营效率主动优化结构或缩减编制,但非连续亏损停业。需支付标准 1 倍离职金及工龄奖。
连续亏损 2 年以上或面临经营停滞为自救而采取的裁员措施。离职金减半(0.5倍),工龄奖照发 1 倍。
经法院正式宣告破产或因持续亏损正式清算注销。适用 0.5 倍离职金 + 1 倍工龄奖。
员工自愿辞职不享受离职金(UP)和工龄奖(UPMK),仅享受未休年假折算(UPH)和公司内部规章约定的遣散慰问费(Uang Pisah)。
因盗窃、欺诈、泄密等重大过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不予支付离职金与工龄奖,仅依法结算未休假等法定权益。
外包或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到期未续约。每满 12 个月补偿 1 个月工资,不满 12 个月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折算 (月数/12 × 1个月工资)。
在印尼解雇必须取得员工签署的《同意解雇协议》(PB)并在当地人力局(Disnaker)正式备案,避免后续仲裁风险。
按印尼劳动法,Pesangon 核算薪资基数仅包含“基本工资 (Gaji Pokok)”和“固定津贴 (Tunjangan Tetap)”。加班费、交通餐补(若按出勤发放的非固定津贴)不应计入基数。
员工主动辞职或因犯罪/严重违规被开除的,法律明确不强制支付 UP 与 UPMK,但企业规章 (PP) 或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遣散离职金 (Uang Pisah) 仍需遵照执行。
离职补偿金实行一次性终极税率(PPh 21 Final),首笔 50,000,000 IDR 享受完全免税,超出部分按 5%、15%、25% 阶梯征收,必须在支付当月由企业财务代扣并向印尼税务局申报。